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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b欧宝再收45万元罚单!阿里健康“灯下黑”多次被重罚

  ob欧宝未来网北京2月26日电(记者 拜晓艺 苏建军)“互联网医药平台”阿里健康大药房近期被罚。据信用中国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违反《广告法》,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5万元罚款,处罚日期为2月8日。此前,阿里健康大药房曾多次因广告违法行为收到监管部门罚单,最高被罚70万元。

  对此,未来网记者向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送了采访函,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。(曝料邮箱: 新闻热线)

  处罚事由显示,涉及当事人在“阿里健康大药房”发布的广告行为,存在多项违规情况。具体包括未经广告机关审查的保健食品、药品及医疗器械广告,以及普通食品广告中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ob欧宝。此外,还涉及普通食品及医疗器械广告宣传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问题,以及在非指定医学、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处方药广告等违规行为。

  而此次被罚的涉事产品包括“黄金搭档萌之虎牌钙铁锌口服液”、“王老吉胶原蛋白雪莲饮”、“北京同仁堂牡蛎片压片糖果”、“白云山眼部护理液”,处方药“常药叶酸片”等相关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。

  此前媒体报道指出,在阿里健康大药房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,此次被罚的涉事产品“黄金搭档萌之虎牌钙铁锌口服液”等均已被下架。

  公开资料显示,阿里健康大药房成立于2008年,位于广东省广州市,法定代表人为刘恒浩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;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化妆品零售;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;药品批发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动物诊疗等。阿里健康大药房的两名股东分别为阿里健康(香港)科技有限公司和阿里健康科技(中国)有限公司,持股比例分别为85%、15%。

  针对该事件,未来网记者向阿里健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送了采访函,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。

 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,阿里健康大药房曾多次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罚,累计涉三条行政处罚信息,均为广告违法问题。

  其中,2022年4月,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,当事人在天猫平台阿里健康大药房,发布广告对“舒抑菌液”等9款产品进行宣传。因广告中含有法律禁止发布的内容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,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70万元。

  另一起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2月,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查,阿里健康大药房存在“未经审查发布广告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”的违法行为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,被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3万元ob欧宝。

  随着健康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,人们开始关注阿里健康大药房是否能够确保依法合规经营,并且能否及时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ob欧宝。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以“阿里健康大药房”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,出现了4641条投诉。投诉内容多涉及虚假宣传、销售过期口罩、售卖假药等问题。

  业内人士认为,阿里健康大药房多次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罚,不仅对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一定影响,也会使企业面临依法合规经营和突发风险管理方面的挑战。今后,阿里健康大药房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,以确保公司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。

 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,在互联网购药平台线上选购药品时,应如何甄别虚假宣传产品,规避此类风险?对此,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,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,首先,要相信科学,警惕“偏方”。药品虚假宣传往往抓住病人急于康复的心理,夸大药品疗效。对于某些目前医学尚未攻克,或者需要正规治疗才能痊愈的疾病,部分药品广告宣称的“神奇”疗效,通常属于虚假宣传,消费者切勿存在侥幸心理。

  其次,保健品也是虚假宣传的高发领域。《广告法》明确规定,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不得含有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,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。某些保健产品若声称自己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,则属于虚假广告。

  最后,虚假广告有时会通过贬低他人、抬高自己的方式进行宣传,或者出现“最好”、“最佳”等词语,这类行为不仅违反了《广告法》,同时也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

  “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,药品虚假宣传轻则造成财产损失,重则危害生命健康。此次阿里健康大药房因虚假广告被罚事件,也对其他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,有利于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,敦促有关企业遵守法律法规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”赵占领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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